文/楊雅伶(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 社工主任)、黃芷嫻(台灣無辜者行動聯盟 執行長)
逃亡或入獄,今天你要選哪道?遭受司法錯判的無辜者一旦有罪定讞,明知自己冤枉卻很難透過重啟審判而還自己清白,這時只剩兩種選擇--逃亡,或是認命的入監服刑(延伸閱讀:無辜龜文章-申冤怎麼這麼難)。只是走上了冤字這條路,不論做出哪個決定,其實都是沒有選擇的選擇,往後的人生已乘載著冤案的沈重。
嘎然而止的日常
逃亡,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、沒有名字的生活。
無辜者陳龍綺原是海產店老闆,在2009年捲入一起趁機性交案,法院以DNA鑑定「不排除」陳龍綺,認定他與另外兩名男子性侵兩位被害人,縱使他始終喊冤,法院仍判刑四年有期徒刑確定。陳龍綺不甘受冤,舉家逃亡。一夕之間從老闆淪為人人喊打的性侵逃犯。在逃亡的日子裡,小孩不能叫他爸爸,每天活在恐懼中──擔心自己哪天就要被抓進去關──經濟上更是山窮水盡。「我成為一個沒有身份的人,什麼事情都無法自己出面解決,感覺自己很沒用啊,人生為什麼變成這樣?」冤案平反後的陳龍綺說(延伸閱讀:冤案走一遭 人生RESET)。
選擇入獄,同樣也成了一無所有。失去家庭、工作與自由。在監獄裡,通信與親友接見的次數都有限制;作為家庭重要支柱的無辜者,不僅無法參與家庭裡的各種決定,反而需要家人的照顧以支撐入監服刑的生活開銷。被法院錯判而入監的阿水(化名),進去前孩子才國小,轉眼已是國中生,待他出監,孩子大約已高中畢業,重要的成長階段,父親成了缺席的那個人。
阿水無法參與家庭的日常,更無法陪伴親人的離世。阿水的哥哥過世時他無法送哥哥最後一程(延伸閱讀:來不及告別—生離,還有死別),種種的辛酸苦痛只能獨自面對與承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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